正是出于這種想法,我先后出版了《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法治:良法與善治》《法治具有目的性》《法為民而治》四本隨感錄。
本書是第五本。本書之所以以“法治是一種生活方式”為書名,主要有四點考慮:
第一,法治的根本目的是要保障人民的美好幸福生活。隨著我國進入新時代,人們對法治在保障我們幸福生活方面的重要性越來越有共識,國人普遍認識到,提升國人的幸福指數,一個重要的內容就是要厲行法治。法治不僅僅保障了國家的長治久安,而且也保障了人民的幸福生活。法治不僅應該成為一種治國方略,更應該成為一種生活方式。
第二,法治的精髓在于良法善治。而法律能否成為良法,根本還在于其是否普遍地反映了人民的意愿,維護了人民的權益,增進了人民的福祉,有助于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
第三,無論是行政執法,還是公正司法,最終的落腳點都是為了保障和維護公民的人格尊嚴、人身自由和財產安全,使人民群眾具有公正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第四,構建法治社會、建設法治國家,既不僅僅是政府的事,也不僅僅是法律人的事,而應當是社會各界共同的事業,需要社會各界從不同的側面來共同踐行和促成。同時,法治教育也是法治實踐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要更系統地促進國家法治事業,不僅需要在職業的法律活動中堅持和貫徹法治的原則與精神,而且還應當將法治教育融于現代公共教育體系中,讓法治教育成為社會通識教育的一部分。全社會都要以守法為榮、以違法為恥,自覺養成遵紀守法的生活習慣。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我們黨的宗旨,為人民謀幸福,為民族謀復興,在中國大地上全面實行依法治國,從根本上說也是為了滿足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需要。
世界上有些國家雖然一度實現快速發展,但并沒有順利邁進現代化國家行列,反而落入了“中等收入陷阱”,這很大程度上與其法治不彰有密切關聯。
“不謀萬世者,不足謀一時”,建設法治國家,推進法治昌明,是黨和政府的奮斗目標,是億萬人民的美好期盼,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必然選擇。
從社會主義法制到社會主義法治,從依法治國到全面依法治國,從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到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一幅波瀾壯闊、絢麗多彩的法治畫卷正在繪就。中國社會在法治方面取得的每一次進步,都使得人們對未來的美好幸福生活充滿期待。
與法治同行,我們的生活會越來越美好。
在《人類簡史:從動物到上帝》中,尤瓦爾·赫拉利對人類社會的發展作出了如下總結:人類社會從來沒有終點,是一場永遠的革命,總是在不停地變動和發展。因此,我們總能不斷地發現和追求新的目標,改變人類的社會生活。即便到了后小康時代,我們還需要深刻地認識到,還有很多美好的社會生活目標在等著我們去不斷地追求和實現。追求法治就是要不懈地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個人的基本權益,進一步提升人格尊嚴和幸福。人類對安全、正義、自由的追求是永恒的,法治也將永遠是人類社會不懈追求的目標。
法之必行,在于民心所向。
新時代,法治已經走進我們的生活,成為我們的一種生活方式。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道路上,還要不斷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積法治之勢,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法律制度、每一個執法決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是每一個法律從業者心中的至上理念,也是法治中國的美好愿景和執著追求。
?。ㄗ髡邽橹袊嗣翊髮W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