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件系統:
用戶名: 密碼:
2024年05月18日 星期六
位置: 首頁 》學會刊物 》中國法學
《中國法學》2021年第1期目錄及內容提要

時間:2021-03-26   來源:《中國法學》  責任編輯:att


□ 特稿


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 譜寫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新篇章

王?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國法學會會長

偉大時代誕生偉大理論,偉大理論引領偉大征程。2020年11月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最重要的成果,就是確立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指導地位,這在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發展史和中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習近平法治思想是順應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時代要求應運而生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國法學法律界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要在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上作表率,堅持用習近平法治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自覺做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堅定信仰者、積極傳播者、模范踐行者,推動開創法治中國建設新局面,譜寫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新篇章。

用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法治中國建設

中共中國法學會黨組

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最重大的成果,就是確立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內涵豐富、論述深刻、邏輯嚴密、系統完備,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習近平法治思想從歷史和現實相貫通、國際和國內相關聯、理論和實際相結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時代為什么實行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實行全面依法治國等一系列重大問題,體現了深遠的戰略思維、鮮明的政治導向、強烈的歷史擔當、真摯的為民情懷。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是法學界、法律界的重大政治任務。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要深刻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精神實質、豐富內涵、實踐要求,在多思多想、學深悟透上下功夫,在系統把握、融會貫通上下功夫,在學以致用、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切實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各項工作中。



□?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習近平法治思想要義的法理解讀

卓澤淵: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

內容提要??習近平法治思想是一個內涵豐富、邏輯嚴謹、系統完備的科學思想體系,其核心要義就是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提出的“十一個堅持”: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

關鍵詞??習近平法治思想??“十一個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法治道路??法治體系

?

論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時代精神

汪習根: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教授

內容提要??作為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21世紀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習近平法治思想蘊含著改革創新的時代精神。習近平法治思想孕育于深厚的時代背景,是改革開放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依法治國實踐經驗的科學總結和理論升華;習近平法治思想蘊涵著黨的領導這一時代之魂,始終堅持以黨法關系為法治中國的根本關切,科學揭示了法治邏輯與政治邏輯的價值同源性和規范統一性;習近平法治思想緊扣時代主題,圍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這一中心線索,在理論定位上牢牢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總依據、總布局和總任務;習近平法治思想發出了法治中國的時代之問,深刻地回答了法治的初心使命、治理模式與外部環境等一系列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長遠性的關鍵問題;習近平法治思想凝聚著鮮明的時代價值,彰顯了人民主體的權利精神、尊重規律的科學精神、和諧包容的人文精神、社會公平的法理精神。

關鍵詞??習近平法治思想??時代背景??時代主題??時代之問??時代價值

?

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態文明法治理論

呂忠梅:清華大學法學院雙聘教授

內容提要???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態文明法治理論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結合中國國情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過程中的理論創新,是植根于中華傳統文化、從中國法律傳統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的理論創造,是借鑒世界文明發展和國際可持續發展研究的新成果、并在中國生態文明建設實踐中實現擴展與升級的理論貢獻。生態文明法治理論以“生命共同體”為核心,創新生態文明法治建設價值論;以“整體觀”為要旨,創新生態文明建設法治方法論;以“協同推進”為目標,創新生態文明建設法學理論。生態文明法治理論的實現路徑包括完善生態文明法律規范體系、完善生態文明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生態文明法治監督體系、健全生態文明法治保障體系。

關鍵詞??習近平法治思想??生態文明??生態法治??生態治理



□?民法典解讀與適用



民法典意義的法理詮釋

陳金釗:華東政法大學法律方法研究院教授

內容提要??民事法律成典使法治社會建設邁入“民法典時代”,對民法典的探究也隨之進入“解釋時代”?!敖忉寱r代”的民法典,其生命依附于主體的理解和解釋。對民法典意義的詮釋,既要求整全的認識論建構,也需要恰當的本體論反思和方法論運用。與文學解釋相比,法律解釋強調文本的拘束力,解釋者所釋放的應是法律的意義。對民法典的解釋應當接受文本規范的指引,堅守法律解釋的獨斷性原則,通過法律方法實現民法典的意義自主。法理思維要求,對民法典意義的頌揚與批評應保持克制:離開民法典的意義頌揚可能會因脫離文本而無的放矢,而不帶敬意的批評則會貶損民法典的權威性。

關鍵詞??民法典??法理思維??法律解釋??體系思維??法律自主

?

遺產限定繼承論

馬新彥: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

內容提要??“遺產無限繼承論”是《繼承法》時代的產物,具有歷史性貢獻。但隨著經濟發展,在私人財富巨額增長,財富的種類、來源多元化,以及現代家庭倫理發生巨變的今天,仍堅持此種解釋論卻有諸多弊端?!斑z產限定繼承論”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價值基礎,可以準確回應現代家庭倫理的文化共識、合理地解決父母繼承順位的立法技術難題、圓滿實現規范領域內條款之間的自洽性與協調性,并可有效地發揮家事法的教育功能,因而應成為《民法典》體系化建設重要的理論基礎。

關鍵詞??限定繼承??無限繼承??血緣傳承性遺產??財產本源主體??繼承順位

?

交易性貶值損失之賠償

?紅: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

內容提要??交易可優化資源分配,更好發揮物之價值,法律對物之交易價值應予保護。房屋、機動車及其他財物受損均可能產生交易性貶值損失,但我國法律未規定明確的賠償規則,判例學說亦存在分歧。交易性貶值損失系交易價值之降低,屬直接損失、附隨經濟損失,符合可預見規則。在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中,交易性貶值損失如滿足各自的構成要件即可賠償,不應增設額外的賠償條件。交易性貶值損失之計算,應在正確理解適用《民法典》第1184條及法發〔2009〕40號第10條基礎上,選擇合理的評估方法。計算時點應視受害人是否將受損財物轉賣及選擇的評估方法而定,不應局限于某一固定的計算時點。修理過程中的以新換舊導致受害人額外獲利可能引發損益相抵問題。損益相抵規則之適用,應肯認貶值損失與以新換舊之獲益間具有相當因果關系,并綜合考慮財物受損情況、受損部分等因素。

關鍵詞???交易性貶值損失??可賠性??損失計算??以新換舊??損益相抵




□ 學術專論



行政活動法律保留的結構變遷

王貴松: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內容提要??法律保留以國家與社會二元對立為理論前提,是保障公民自由權的重要手段。伴隨著國家從君主立憲到國民主權的轉變,法律保留理論發生了重大改變,在出發點上由保障人民的自由擴及對行政的民主性控制,在保留事項上由侵害性行政行為擴大至權力性行政、重要事項等,在內容上由僅僅關心將行政的何種行為權限保留給法律延展至保留給什么樣的法律。在這一變遷背后是立法—行政—人民三者關系結構的變化。中國自清末民初從日本引入法律保留理論之后,對實行法律保留具有一定共識,但在保留的法規范、保留范圍和強度上存在分歧。在當代中國,既要考慮上述三者之間的關系結構,也要考慮憲法的規定以及現階段的國家任務等因素,應當堅持侵害行政法律保留的立場,并適時擴充侵害的內涵,以貫徹法治國家保障公民自由權的基本要求。

關鍵詞??法治國家??法律保留??依法律行政??自由權??侵害保留??權力保留

?

個人信息國家保護義務及展開

王錫鋅: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教授

內容提要??個人信息保護法體系建構的基礎是國家在憲法上所負有的保護義務,該義務對應著“個人信息受保護權”,而不是“個人信息權”。將個人信息作為私權客體的權利保護模式,在規范邏輯、制度功能等方面存在局限;應以“個人信息受保護權—國家保護義務”框架建構個人信息的權力保護模式。在數字時代,個人信息國家保護義務意味著國家不僅應履行尊重私人生活、避免干預個人安寧的消極義務,還應通過積極保護,支援個人對抗個人信息處理中尊嚴減損的風險?;诳刂啤皵祿嗔Α边@一侵害風險源的需要,國家一方面應避免過度侵入個人信息領域;另一方面應通過制度性保障、組織與程序保障以及侵害防止義務的體系化,營造個人信息保護的制度生態。

關鍵詞??個人信息受保護權??國家保護義務??工具性權利??個人信息保護

?

個人信息處理中的“同意”與“同意撤回”

?方: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內容提要??告知同意是個人信息處理中對個人信息權益的基本保護模式。告知屬于兼具公法及私法性質的行為,而同意屬于私主體對自己個人信息權益的處分。由于告知同意存在諸多問題,引入同意撤回制度是我國個人信息保護體系的應有之義。同意撤回權與消費者撤回權不同,同意撤回權屬于人格權體系下的撤銷權,其撤銷行為不具有溯及力也不應適用除斥期間,除個人信息主體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外,不應令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另外,在適用中應當注意厘清主體行使同意撤回權后與受托人及第三方的關系,充分借鑒和吸收其他國家在同意撤回權上的經驗,構建我國的同意撤回權體系。

關鍵詞??告知同意??同意撤回權??個人信息保護??撤銷權??人格權

?

私人復制的著作權法制度應對:從機械復制到云服務

?明: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內容提要??私人復制長久以來主要表現為手工抄寫,因而立法對之一直未有專門的制度安排。隨著復制設備及介質的家庭化,私人復制對著作權人利益的影響逐漸受到著作權法的重視,補償金制度的創設,即是許多歐美國家針對私人復制的負外部性所作出的制度回應,但也有中韓等少數國家在合理使用制度之外并未構建補償機制。實際上,本質為“庇古稅”的私人復制補償金制度并不能很好地回答其是否屬于外部性理論“胡鬧”的產物,該制度在具體適用中亦存在諸多實操難題,因此,我國著作權法長期以來應對私人復制的制度安排值得肯定。隨著計算技術、互聯網產業、云服務飛速發展,作品傳播的供需兩側均與機械復制時代大相徑庭。從市場原則出發來看,私人復制將更加沒有“生存空間”,因而補償金制度已無構建之必要。剛剛完成修訂的我國《著作權法》堅持了過去的正確選擇,即使云服務時代仍會有零星的私人復制行為,現行立法也足以應對。

關鍵詞??著作權法??私人復制補償金??合理使用??機械復制??數字時代??云服務

?

股權轉讓行為的屬性及其規范

錢玉林: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教授

內容提要??對“股權轉讓”的不同認識,導致了股權轉讓糾紛的不同處理。司法裁判傾向于將股權轉讓合同與股權處分作為兩個不同的問題,并將股權處分解釋為準物權行為來處理股權轉讓糾紛。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是基于財產行為的分類,而股權具有財產和人身的屬性,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限制主要是基于人合性,而非對股權財產性權利的限制,加之我國立法上并未引入物權行為的理論和制度,因此對股權轉讓行為區分為債權行為和準物權行為,缺乏理論和制定法的基礎。股權轉讓合同承擔著債權合意和物權合意的雙重意思表示功能,應將股權轉讓合同區分為合同效力和合同履行兩個不同的問題。股權變動行為是履行股權轉讓合同義務的行為,與股權轉讓合同約定的給付義務同處于股權轉讓合同法律關系之中。股權轉讓合同的效力受《民法典》的調整;股權轉讓合同的履行受《民法典》和《公司法》特別規定的共同調整?!豆痉ā沸抻啎r應處理好與《民法典》的協調;應處理好維護公司的人合性與股權轉讓自由之間的平衡。

關鍵詞??股權轉讓行為??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公司法》第71條??《公司法》修訂

?

論社會信用法的立法模式選擇

?偉: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

內容提要??社會信用法是社會信用建設的基本法,制定這部法律的首要問題是立法模式如何選擇,核心問題是信用主體、客體如何界定。以信用主體和客體界定為視角展開學理論證,是研究社會信用法立法模式選擇問題的重要進路。關于信用客體,社會信用立法應當將經濟信用和公共信用均納入社會信用法的調整范圍;關于信用主體,基于構建公私一體遵循的誠信價值觀需要以及當前公私融合、“對事調整”綜合立法的實用主義觀念,公權力主體的信用問題應當納入社會信用法進行調整。在立法體例上,采取以私權利主體的信用調整為主、適度銜接公權力主體信用問題的“折中”立法模式,是社會信用法較為理想的立法方案。

關鍵詞??社會信用法??立法模式??信用主體??信用客體

?

遠程工作的立法理念與制度建構

謝增毅: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

內容提要??遠程工作有利于減少雇員通勤以及雇主辦公場所等成本,提高雇員工作自主性尤其是工作時間自主性,更好平衡工作和生活,促進殘疾人等群體的就業,同時遠程工作也帶來工作時間長、工作和生活界限模糊以及危害健康等問題。根據遠程工作自身特點及其利弊,遠程工作立法應體現自愿原則、平等原則、保護原則和協商原則,并通過具體規則加以落實。政府應通過政策手段,扶持和推廣遠程工作的使用,并將其納入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我國可將遠程工作納入勞動法或勞動合同法,并通過制定遠程工作條例,明確政府職責以及遠程工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權利義務。

關鍵詞??遠程工作??靈活用工??遠程工人??應急管理??《遠程工作框架協議》

?

刑事職能管轄錯位的程序規制

謝小劍: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

內容提要??對于偵查機關之間的職能管轄錯位,現行法律在查辦階段采取“直接移送規則”,審查起訴階段采取“實體判斷+及時移送模式”,審判階段采取“單一審查地域管轄模式”,并未形成完備的程序規制規則。監察體制改革后,職能管轄錯位可能對被調查人的辯護權產生較大影響,損害監察體制改革目標。2019年《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357條采取“二元論”,對涉監察委員會管轄的案件創設了“實體+聽取意見雙重審查模式”,以監察機關的意志決定程序走向,不利于司法制約以及保障被調查人權利。實際上,職能管轄錯位是否需要程序制裁應當權衡訴訟效率、實體錯誤與否、違法程度、權利損害程度四個方面。如果監察委員會查辦了偵查機關管轄的案件,對于惡意違法的應當否定該職能管轄錯位行為的法律效力,而不是以辦案機關的意見作為后續程序處理的標準。我國應當完善制裁職能管轄錯位的程序,對于惡意的職能管轄錯位應當退回辦案機關,否定階段性終結決定的效力,之前取得的實物證據作為瑕疵證據處理,否定言詞證據的證據能力。

關鍵詞??職能管轄??監察委員會??程序性制裁??管轄錯位

?

刑民界分視野下詐騙罪成立范圍的實質認定

陳少青: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講師,法學博士

內容提要??關于詐騙罪成立范圍的實質認定,現有理論主要從“欺騙”“錯誤”以及“損失”三個方面對詐騙罪構成要件進行實質解釋,形成“限縮行為”與“限縮結果”兩種路徑。結合我國財產犯罪的立法特色,財產損失的實質化會導致對損失的有無與具體數額等難以進行精確判斷,并破壞財產犯罪的整體一致性,因此,限縮結果路徑不具有合理性。對于詐騙罪宜采取限縮行為路徑,將非法占有目的的內核——民事救濟可能的基本喪失,納入欺騙行為的認定中,以此區分民事欺詐與刑事詐騙。行為人針對“財產給付的基礎事實”“民事救濟的重要事實”進行虛構、隱瞞,導致被害人陷入失去民事救濟可能的高度風險的行為,屬于刑法上的欺騙行為,有構成詐騙罪的可能。

關鍵詞??詐騙罪??民事欺詐??財產損失??欺騙行為

?


chinese高中生勃起gay,青草久久久国产线免费,印度性bbbbbxxxxx,欧美人禽杂交狂配荷兰a片

全文
搜索

關注
微信

關注官方微信

關注
微博

關注官方微博

網絡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