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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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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實錄(中國法學創新講壇第八期)

時間:2012-12-10   來源:  責任編輯:admin

  [法制網]:為了進一步推動法學創新,繁榮法學研究,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中國法學會與清華大學特聯合舉辦“中國法學創新講壇”。茲定于2012年12月5日(周三)14:30在清華大學法學院明理樓模擬法庭準時舉行第8期中國法學創新講壇,主題為“中國憲法學研究方法之辯”。 [17:07]

  [法制網]:本次論壇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韓大元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林來梵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高全喜教授、北京大學陳端洪教授擔任主講嘉賓,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教授擔任主持人。屆時中國法學會領導將出席論壇,本網將進行全程圖文直播,敬請關注! [17:08]

  [主持人王振民教授]: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大家下午好!今天下午我們在清華大學法學院模擬法庭舉行第八期中國法學創新講壇。這期講壇的主題是中國憲法學研究方法之辨。昨天在人民大會堂剛剛舉行了關于中國現行憲法實施30周年的大會,總書記習近平作了重要講話,還有一些部門領導就憲法的實施也發表了看法。今天是中國憲法學界對中國憲法的實施、中國憲法的現狀給予一個學術上的評判,也是跟昨天大會的呼應。昨天的大會我們留下一個非常深刻的印象,現在越來越強調依憲治,依據憲法治國理政,用法治的思維、法治的方式解決矛盾,深化改革,作為憲法學界如何看待這個問題。這一期中國法學創新講壇聚焦中國憲法問題。 [14:44]

  [主持人王振民教授]:這期創新講壇有好幾個創新之處:1、以前的講壇都是一個人主講,今天是四位主講人,在討論時,大家覺得這本身就是一個創新; [14:44]

  [主持人王振民教授]:2、主講的內容主要是集中在憲法學的方法論。前不久,我們有幸請到韓大元教授已經給我們做過一次憲法的講座,還有高全喜教授,對憲法30年分別做了講述。那些講座是憲法學本身,今天我們研究的是憲法學的研究方法,這也是一個創新。今天四位主講人的學術思想、研究方法非常不一樣,我們還不好說大家都形成了不同的憲法學派,但是他們確實有不同的風格,不同風格的人同臺“華山論劍”,一定會創造出非常多的思想火花。今天的講壇非常精彩; [14:44]

  [主持人王振民教授]: 3、今天中國法學會領導林中梁秘書長放在最后講,四位大專家講完之后,領導做評論和講話,這也是一個創新之處。 [14:44]

  [主持人王振民教授]:我簡單介紹一下在主席臺就坐的嘉賓,他們是: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韓大元。韓教授也是我的老師。 [14:45]

  [主持人王振民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院長、法學院教授、法學院學術委員會主任高全喜。高全喜教授學術背景是哲學,吉林大學哲學系畢業,師從何林先生,何林教授也是清華大學校董,所以跟清華有一點學術血緣關系。主要研究方向是法理學、憲政理論。 [14:45]

  [主持人王振民教授]:下面兩位教授來自遙遠的香港,林來梵教授最近在香港大學講課,專程回來參加今天的講壇。 [14:45]

  [主持人王振民教授]:陳端洪教授現在在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法律部工作,他正式單位是北京大學法學院憲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14:45]

  [主持人王振民教授]: 今天出席的領導除了林中梁秘書長以外,還有: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講師白斌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高秦偉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何海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黃卉

  法制日報社法學新聞部主任蔣安杰

  中國法學院法律信息部主任、《中國法學》副總編李仕春

  中國法學會會員部主任梁毅

  《民主與法制》雜志總編劉桂明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聶鑫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助理教授田飛龍

  清華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屠凱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鍇

  中國法學會會員部會員處處長王青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旭

  中國法學會辦公室副主任王增勇

  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學研究院副院長、副教授謝立斌

  北方工業大學文法學院副教授尹好鵬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講師于文豪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翟國強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翔     [14:47]

  [主持人王振民教授]:下面按照規則,請四位主講人,每人演講半小時,然后有一個小時提問。首先有請中國人民大學韓大元教授。 [14:47]

  [韓大元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各位教授、各位同學,我本來很不想參加這個會議,第一個理由,我27號剛來,認真對待憲法文本,已經印出來了,不到一個多月再來清華,肯定不受歡迎;第二個理由,今天來的很多同學不是為了聽我對憲法的看法,主要是看規范憲法學和政治憲法學怎么斗。我也不屬于政治憲法學派,所以我自己的研究,規范憲法學和政治憲法學兩邊都不是。昨天剛剛過完了30年,今天是考慮后30年,我們需要考慮后30年中國的憲法、中國的憲政如何發展??紤]這個問題時,需要憲法學角度來考慮,我們30年在憲法學的研究方法上有哪些進展? [14:56]

  [韓大元教授]:中國的學者在中國國土上怎樣用我們的學術智慧面對30年來中國的憲法的現實和憲法的問題,我們30年在研究方法上做了哪些思考,需要梳理,需要反思,才能在考慮未來30年時,在方法論上有一個適合中國憲法問題的、具有一定體系化的、超越規范、超越政治的方法,有助于我們通過方法論來推動憲法學,通過憲法學的發展來推動中國的憲政?;谶@樣一種思考,想談幾個問題: [14:57]

  [韓大元教授]: 一、30年,中國學者(廣義的憲法學者)在研究方法上做了什么樣的思考,做了什么樣的貢獻。 [14:57]

  [韓大元教授]: 1、當我們回顧30年憲法發展時,當我們享受中國經濟繁榮、科學技術進步的時候,我們要看到憲法的貢獻是很大的,特別是憲法學者的貢獻是很大的。如果沒有我們30年來憲法學者以理性、開放的理念來探討中國憲法的理論,分析中國憲法背后的價值、歷史和事實,如果沒有通過憲法跟我們期待法治理想的民眾帶來憲法的一種希望,那么我們30年的輝煌成就是很難的。所以我們可以自豪地說:30年來中國的成功,無論是在經濟、社會、文化方面成功的背后,有著中國憲法的貢獻。 [14:57]

  [韓大元教授]:在研究方法上,我認為最重要的變化和貢獻就是我們開始深入到中國社會的結構,開始分析中國的憲法現象的基本框架。 [14:58]

  [韓大元教授]:我們發表的很多論文體現出對中國憲法現象的中國學者的一種中國式的思考。 [15:01]

  [韓大元教授]:2、長期以來,中國的憲法是在中國政治關系當中,在強大的政治權威面前,處于一種低估的狀態,沒有體現出憲法學自身的獨立性,學術相對的主體性。 [15:01]

  [韓大元教授]:30年來,我們的學者們從以階級斗爭為綱強調意識形態,強調階級關系這樣一種過程中,以很大的勇氣擺脫出來,遵循著憲法自身的規律和自身的邏輯,所以從單一的研究方法走向多樣化,以階級關系和階級斗爭為傳統的政治邏輯轉向了憲法本體論,憲法現象和憲法邏輯為主體的一種方法論的轉變。 [15:02]

  [韓大元教授]: 3、開始發現憲法世界并不是憲法學家的世界,憲法學知識本身無法壟斷所有的憲法現象的解釋和解決。所以憲法學必須要保持它的知識的開放性、價值的開放性,我們30年很多問題的研究中都追求一種綜合的憲法學。力求在部門法中發現憲法問題,在憲法中發現部門法問題,使得我們研究問題的方法論的框架能夠吸收多元的知識體系,不要強調方法論本身的邏輯,而是提高方法論的研究面向中國社會現實的能力,提高它的解釋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 [15:02]

  [韓大元教授]:我寫了一篇文章,《近三十年中國憲法學的現狀和展望》,列舉了大概30年來,中國憲法學者主要的研究方法。比如憲法社會學、憲法人類學、憲法哲學、憲法政治學、憲法經濟學、規范憲法學、政治憲法學、憲法政策學、憲法解釋學等等。30年可以歸納出來的方法論,至少有十多種,其中規范憲法學、政治憲法,用這樣一種理論的主張和觀點吸引學界更多的關注,但絕不是說憲法解釋學、規范憲法學和政治憲法學是中國憲法學30年的唯一體現。應該向30年來為中國憲法學方法的多元化作出貢獻的所有學者表示敬意。 [15:03]

  [韓大元教授]: 有了這樣一種30年的憲法學的方法論的基礎,為我們未來的30年,能夠把中國憲法學方法體系化奠定了良好的理論基礎、方法論的基礎和資料的基礎。我們回顧30年,要回顧30年憲法學方面的演變。 [15:03]

  [韓大元教授]: 二、中國憲法學在方法論上面臨的最大難題挑戰就是如何理解憲法規范和社會現實的沖突,它的背后就是在中國社會結構下,我們如何處理憲法和政治的關系。 [15:04]

  [韓大元教授]:30年來,我們如果有教訓的話,我們的教訓就是我們的憲法規范力,仍然在強大的政治面前作出了太多讓步,憲法文本的存在沒有形成為強大的制約政治權力、公權力的一種規范體系。當遇到一個政策或缺乏憲法理念的社會現實的時候,基于一種歷史客觀原因,我們往往要求規范作出犧牲,滿足矛盾政治的需求。但我們看到30年的發展當中,有些政治是理性的,但是也有非理性的。如果我們的憲法規范讓犧牲于非理性的政治現實時,由此所造成的代價就是國家一種價值觀的分類,國家決策的不科學,以及公民基本權利的犧牲。所以如何處理憲法和政治的關系,可能有三種基本的方式: [15:04]

  [韓大元教授]:1、堅守規范的價值。即使規范是不完善的,即使規范是保守的,但是既然確定為一種規范體系,為了保證國家憲法秩序的統一和憲法規范中社會公共體價值的實現,我們仍然以保守的規范來反映強大的政治現實.在這一點上我們對改革也應該設定憲法的界限,包括司法的改革,包括經濟體制的改革。 [15:05]

  [韓大元教授]: 比如要問我們的改革什么時候結束?每五年的這種改革所提出的理念是不是憲法價值的體現?人們之所以愛戴憲法、盼望憲法,就是希望有一個和平的、穩定的、平衡的生活,如果民眾始終處于改革的熱潮當中,已經確定的規范和社會現實中的沖突會轉嫁到民眾的身上,民眾缺乏安全感,缺乏穩定感,對我們先有的憲法秩序和法律秩序缺乏信任。在這一點上,我的思考是承認規范的相對保守性,但是要遵守規范的價值。 [15:06]

  [韓大元教授]:2、基于政治現實的考慮,以政治現實的需求來要求規范作出讓步。比如只要發生規范和現實的沖突,我們可以修改憲法,調整規范秩序,但是誰來保證、有什么樣的資料可以證明現實改革中所提出的理念都是符合憲政的理念和符合理性的要求? [15:09]

  [韓大元教授]:為了合理的處理規范和憲政的沖突,我們要盡可能采取平衡的方式,既要滿足規范的公平性、合理性,也要考慮憲法和社會的關系,讓不斷變革的社會能夠在憲法規范中獲得它所需要的一種合法性,盡可能對兩者進行協調,既要強調規范價值,又要關注社會現實,在規范體系里吸納社會的變革。 [15:09]

  [韓大元教授]: 中國30年發展過程中,我們需要考慮這樣一個問題,我個人的看法是,基于中國憲法特殊的歷史背景,以及當前中國的政治結構,我們在改革和社會變革當中,最需要的仍然是堅定的捍衛憲法規范的價值。即使它是保守的,但是我認為這種保守是理性的,如果整個社會變革當中沒有一個保守的規范存在、得到信任,那么這個社會的共同體和信任的共識就會出現問題。 [15:09]

  [韓大元教授]:3、基于對規范價值的維護,我們必須要尊重憲法文本,信任憲法文本。遇到憲法問題的時候,不要在憲法文本之外尋找答案,而是要在憲法文本當中尋找依據。如果憲法規范條文本身不確定,或者落后于社會現實時,合理的憲法解釋學就是把不可能的條文變成可能。當別人看來這個條文必須修改才能符合社會現實時,我們把它解釋為能夠適應社會現實。當憲法解釋打上了期限,無法用解釋的方式來維護規范和現實的沖突時,我們可以采用憲法修改的方式,不能先修改后解釋,我想這是我們維護文本很重要的依據。 [15:14]

  [韓大元教授]: 4、既然強調文本的重要性,必須讓文本具有權威性。維護憲法權威,首先從維護憲法文本開始,如果不在乎文本,違背文本,就會缺乏憲法自治的規則、自治的原則。 [15:15]

  [韓大元教授]:5、憲法文本是開放性的價值體系,任何一種社會的變化都可以在憲法文本中尋找它的可能的答案。憲法既是政治的“兒子”,同時也是政治的“父親”。我的理解,治憲過程中,憲法受到政府的約束,因為政治的階段選擇某種憲法。但是一旦形成為文本、形成為規范以后,憲法必須要成為政治的父親,要控制政治,這個時候如果變成政治的兒子,那憲法就失去了根本法的地位。 [15:15]

  [韓大元教授]:舉一個例子,一個縣委舉行干部考試,題目是什么是我們國家的最高權力機構?正確答案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標準答案送到縣委書記那里,書記說這個答案不對,我們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怎么能說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呢?黨校校長把憲法文本拿出來給他看,縣委書記說,你是從文本出發,我是從實際出發。當有些領導干部人為的、實際的政治運作與我們的最高權力機關的理念發生沖突,我們以什么樣的標準和立場,毫無疑問,應該以憲法為標準和立場,因為憲法規定的是國家的核心的價值觀和國家的最高規范,如果過分地考慮到政治現實,在憲法文本面前,我想是沒有效力的。所以我最后的結論是:既然是憲法政治,要維護憲法文本、憲法規范、憲法權威,并讓憲法文本始終保持價值的開放性、理念的開放性,使得我們的憲法能夠在實踐中得到發展。這就是我對這個問題階段的想法。謝謝! [15:15]

  [主持人王振民教授]:感謝韓大元教授。下面有請高全喜教授! [15:22]

  [高全喜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非常榮幸今天能夠到這里來參加這樣一個重要的憲法學論壇。剛才聽到韓教授的一番演講,我非常贊同。昨天習主席的講話中說到憲法實施,問題在于我們憲法到底實施了多少?為什么沒有十分完善的實施?所以我關心的一些問題,就是探討中國憲法到底實施了多少?為什么很多沒有實施?沒有達到我們所期待的良性的憲政的原因?這是我最近一些年寫的文章所探討的主要問題。 [15:23]

  [高全喜教授]:這次論壇給我的題目是“憲法學研究與時代判斷”。我認為中國憲法學的研究主要是探討中國這樣一個轉型社會之際憲法的結構,以及憲法結構運作的動力、形式和目的,這是中國當今憲法學研究的主要內容。具體所要達成的目標,主要是探討在轉型社會中,我們的憲制的構建、權力的分配與制衡、人權的保障。中國目前憲法學研究的主要內容大概是這三塊,但是研究這三塊內容要有出發點,我們要基于一種所謂的我們處在當今這樣一個社會,對這個社會或叫政治社會要有一個時代的判斷。這個社會是憲法學意義上什么樣的社會?這個出發點,以及對這個出發點背后所蘊含的我們一些基本的憲法學的立場,決定了我們對上述三個中國轉型社會憲法結構的動力、形式與目的的內容,以及具體表現為憲制結構,權力分配制衡、權利保障這些內容的觀點和看法。如果沒有對時代有一個判斷,尤其是憲法學的判斷,那么上述問題的答案就會有不同。這是我的一個主要觀點。 [15:23]

  [高全喜教授]:我自己有一個基本的看法,我們處在一個轉型社會,處在一個從非常政治向日常政治演變過程中的變革時代,中國當今的憲法應當在這樣的背景下來探討我們憲法的內容、實質,以及最后所期望達到穩定的、和平的、良好的憲制目的的過程之中。 [15:31]

  [高全喜教授]:基于這樣一個判斷,面臨兩個層面思考的視角:第一個思考,任何研究憲法學都需要一套憲法學的概念體系。到目前來看,政治憲法學大體上在研究時代判斷中的憲法問題時,大致上有兩個譜系的系統。一個是英美憲政的體系,從阿克曼到洛克、霍布斯。二是德法俄政法系統,施米特、盧梭、列寧等,這樣的政法系統沉淀出來一些基本的概念體系,是我們研究現代中國憲法不可缺少的概念體系。 [15:31]

  [高全喜教授]:問題在于這兩種概念體系或概念工具體現為價值體系,但是對我們所處的時代狀況都不能給予一個準確的判斷,因為畢竟是西方現代社會演變中兩個大的理論脈絡。中國憲法要用一些概念、術語的話,可能要用,比如非常政治和立憲時刻,這些概念只是一個近似的描述,但是中國當今處在一個政治狀況、憲法狀況,以及相應的概念邏輯的描述、判斷和分析,要找到內在的,屬于中國本身的真實,西方的概念體系可以借用,但絕對不是真實的。 [15:31]

  [高全喜教授]:這種情況下我們就會面臨第二個研究中國時代判斷的中國語境。最近幾年研究,顯示出基本的脈絡,有兩個思考的線索,近現代中國歷史的未有之變局的判斷,這個現代中國(法治與憲政中國)還在繼續演變;我們在這里要找到中國歷史演變過程中自己本土所產生的一些概念、判斷和描述,這是一個大的思路。 [15:32]

  [高全喜教授]:研究當今中國憲法學研究,我們現在所處的判斷,要尤其重視共產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起來的這60年,尤其改革開放這30年的一個改革史,改革開放中的憲法史,這些都與中國政治體格改革,經濟體制改革有著密切的聯系。無論從百年中國的憲制歷程,還是從改革開放三十年的憲制歷程,都還沒有完全,都還沒有達到我們所理想的日常政治狀態下的和平、穩定,具有正當性的憲法,都在朝這方面走。 [15:32]

  [高全喜教授]:考察中國目前憲法學研究,大體上面臨這幾個問題的交接。兩種譜系,基于西方英美社會和法德俄歐陸社會產生出的憲法學的概念、術語,改革開放三十年以來產生出來我們自己一系列的概念、判斷、術語,在此過程中才能夠描述我們當今的憲法學,做相應的分析、描述,以及論斷。列出如下相關問題: [15:32]

  [高全喜教授]:近現代史中的立憲、立國問題,政治憲法和結構,關于革命、改革、憲法演進的邏輯及其兩難問題,憲法創制過程中去革命的問題,憲法變革的動力機制問題。尤其是最近比較關注政治憲法學內部左和右的問題,我有一篇長文章將近4萬字,尤其強調了規范政治憲法學問題。政治憲法學要不要規范,它的規范到底從哪里來?這些問題是和對于中國所處在的時代判斷,基于這個時代判斷,我們如何研究中國的憲法或中國的憲法學研究所面臨的一系列問題。 [15:37]

  [高全喜教授]:總的來說,中國處在一個轉型社會,或從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的演變過程之中,這個過程中,我們的憲法內在結構是什么?我們應該怎么研究這個內在結構的演變?演變基本的動力是什么?基本結構的表現形態是什么?未來變革指向良好的憲法結構是什么?尤其是它指向的規范憲法學或一般憲法學,大家強調的權力保障問題,但是還沒有完成,要考慮這樣的問題。 [15:38]

  [高全喜教授]:政治憲法學應當有自己的方法論,尤其我自己主張的政治憲法學,必須有自己的方法論,就像規范憲法學和憲法解釋學都有自己的方法論一樣。但是規范憲法學和憲法解釋學的方法論,從理論的淵源來說來自于西方社會、西方的憲法,他們那一套憲法有一個基本的預設前提,前提是西方社會是一個正常的憲制結構社會。 [15:38]

  [高全喜教授]:大家一般談到方法就是價值中立的方法,但是我要提醒的是,韋伯價值中立命題本身有一個如何正確理解的問題。任何一種科學,都不能完全擺脫研究者或制定者的價值偏好。就我來說,我是屬于比較保守的自由主義傾向的一個思想譜系。所以我的方法是貫穿我自己關于憲法學的價值偏好在里面。 [15:38]

  [高全喜教授]:在這個情況下,我主張的政治憲法有兩個主要方法:一是生命結構主義方法;二是歷史規范主義方法。 [15:40]

  [高全喜教授]:生命結構主義方法。我認為憲法體制是一種人造的結構,是一種有內在生命力的結構,不是一個自然事物,不是一個自然的秩序,所以其中貫穿著人的意志、理性、激情和利益等等。這樣一種憲法必然是一種有生命力的憲法。 [15:40]

  [高全喜教授]:在這個憲制結構中有不同的原則、不同的規則,有一般的系統結構等等。這樣的憲法有內在的原則、規則,有它的發生、產生、演變,乃至變革,甚至衰落的歷史過程,是一個生命體。憲法結構的衰落就被修改,重新制憲。這是有生命力人造的結構,在這個結構過程中,用傳統古典政治學的研究,那時候不分政治學和憲法學,亞里士多德所使用的非常適合我們研究中國現代憲法基本的方法,例如關于動力儀,這些都是我們貫穿在所謂的生命結構主義的一個方法論之中。所以我自己的一些研究,關于立憲時刻的研究,關于中國百年憲制一系列重大的法案、文本,甚至政治事件的研究,基本上是貫穿這樣一種方法。 [15:41]

  [高全喜教授]:歷史規范主義方法。就像人造的憲制結構本身有一個產生的過程,它必然有一個演變的過程。歷史主義是分析憲法學的重要的維度。分析它的演變過程,現行的憲法,美國憲法、英國憲法都有一個演變過程,歷史主義維度是研究憲法學的一個重要方法。 [15:41]

  [高全喜教授]:但問題在于歷史主義維度本身很有可能導致法律實證主義和法律現實主義,一切在歷史中呈現的東西都是現實、客觀的,是否都具有正當性、合理性,單純歷史主義很可能導致最終的虛無主義或法律實證主義或現實主義,在歷史演變過程中,尤其政治權力作為主導,我認為應該納入規范主義的因素,彰顯憲法結構不同于單純客觀的歷史發生學,憲法是一個人造的事物,最關鍵體現的是正當性,正當性是絕對原則,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而是在歷史中演變出來的。 [15:42]

  [高全喜教授]:通過一系列憲制結構中重要的事件,有可能是創制時期,有可能是修改時期,但無論怎么說,這個歷史演變過程必須要有規范的價值。在這個過程中,歷史規范主義的方法是我主張的一個主要方法。 [15:42]

  [高全喜教授]:很多人對陳端洪或其他人所主張的左派政治憲法學的垢病,說有一個歷史現實主義,存在都是合理的,這樣的話正當性、規范性何在?但是我也不太主張純粹的規范主義,中國百年憲制過程中,美國、法國普世價值遠離規范的政治憲法中是怎么發生的,怎么在一系列中國近百年演變過程中就這個規范性產生出來,得到人民的同意,得到一種制度的體現,規范憲法學沒有給我們提出一個歷史合理的說明。我的價值取向是贊成韓教授一系列的觀點,要追問的是它是怎么發生的?為什么很多事情讓我們感到遺憾,幾億人,上百年的歷史,改革開放這幾十年歷史,這些東西沒有變成中國人有生命力的憲法,沒有成為政治強權嗎?這一點上用歷史規范主義,至少是一種方法隱含在研究中。我覺得任何研究都必須要有自己的選擇,或者賦予它意義。這是我關于政治憲法學的兩個方法。我最近一系列關于中國百年憲制的研究,集中的就是盡可能力圖把這兩個方法貫穿其中。 [15:48]

  [高全喜教授]:政治憲法學有各種各樣的問題,有各種理論的困境和難題,至少開出憲法學研究的新領域,從大的方面來說,我主張政治憲法學主要是三個理論難題: [15:48]

  [高全喜教授]: 1、如何準確判斷我們時代的狀況,并用一套屬于中國自己的憲法學概念和體系予以描述、分析和判斷。在我看來,必須進入中國百年立憲史,政治憲法學肯定和憲制史有關,但不是作為史東西研究的資料匯編,是對中國百年憲制內在的東西,在我們憲法中還在生長、發展東西的百年憲制的思考,這一點上很難。民國的法統、國民黨的法統、共產黨的法統體現在我們的憲法中,怎么出現這個問題,所以不能純粹用德國、法國的概念。但是我們黨史的概念也不行,要變成中國憲法學的概念,描述也行、判斷也行,目前還缺乏。 [15:48]

  [高全喜教授]:2、如何從理論上對規范憲法學與憲法解釋學的理論和制度分析,打通與它們的理論邏輯的關系。從政治憲法走向法律憲法,我贊同,問題在于有一個過程,怎么打通這個過程。憲法中的政治屬性和法律屬性要落實,要解釋,要研究,怎么找到一系列邏輯,而不是意識形態或新聞報道的一句話,有內在的邏輯,變成具體的制度,怎么處理。 [15:49]

  [高全喜教授]: 3、如何處理政治憲法學的左和右的理論與價值分野。我和規范憲法學和憲法解釋學方法論不同,但是我和和左派政治憲法有重大的理論的分野,主要體現在法律現實主義和法律規范主義,這里面臨的難題,是否存在,怎么找出來,或怎么挖掘出來。逐漸中國一系列憲法制度賦予它規范性的意義。 [15:49]

  [高全喜教授]:與時間性有關的兩大具體難題:    1、憲法學中的事實與規范的問題。這是一個基本的憲法哲學的問題,如何從現行憲法的文本以及實施中開出規范,而不是外在的借來規范。怎么能夠開出有生命的規范,這點很難,但是我們干的就是這個活。憲法學中的事實與規范問題是一個重大問題,各國憲法都存在這個問題。 [15:49]

  [高全喜教授]:與時間性有關的兩大具體難題:    1、憲法學中的事實與規范的問題。這是一個基本的憲法哲學的問題,如何從現行憲法的文本以及實施中開出規范,而不是外在的借來規范。怎么能夠開出有生命的規范,這點很難,但是我們干的就是這個活。憲法學中的事實與規范問題是一個重大問題,各國憲法都存在這個問題。 [15:49]

  [高全喜教授]:2、建國立憲、憲法實施與司法審查問題。尤其剛才韓教授說的政治與法律的關系問題,最終黨與法律的關系,怎么建立起來,通過什么裁決,憲法實施,不實施下去的話怎么推進,這是最現實的問題。西方過程中有主張,比如關于時刻問題,治憲的時刻,最終到洛克時刻差不多擬定了,中國百年歷史有沒有這三個時刻,每個時刻不一樣,我們可以借用。我們有民國,有四七年憲法,有共同綱領,有中國五四年憲法,我們從這些憲法中要找到如何處理政治與法律的關系問題,尤其處理在這里裁判權問題,我覺得這些問題都是目前的理論難題。 [15:49]

  [高全喜教授]:總的來說,政治憲法學不可能解決所有問題,也不適合解決所有問題,解決的是當今中國憲法,作為一個轉型社會中,內在的動力、形式與目的的問題,目的就是保障人權,但是政治的憲法結構如何轉化為法律憲法結構。動力在人民、在黨,還是在哪里?這些事情都擺在我們面前,當這個時代過去了,我們就可以退休了,好好研究案例,好好研究憲法學,解釋具體條文?!   ≈x謝大家! [15:49]

  [主持人王振民教授]:感謝高全喜教授,下面有請林來梵教授! [15:52]

  [林來梵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很榮幸有機會參加今天的活動,能夠獲得這個機會不容易。話說回來,我覺得政治憲法學和規范憲法學的口頭辯論,面對面的辯論,基本上已經完成了,而且都在我們法學院里面完成的。沒想到今天有這樣的機會,讓我們互相重新闡釋一下自己的理論。也沒有想到,我還沒有出場之前,兩個政治憲法學者內部就打起來了,而且還有明確的表述,一個是政治憲法學左派,一個是政治憲法學右派。根據我傾聽的信息來看,他們雙方已經是不可調和。正因為這樣,我今天準備的材料還是對的,沒有什么批判,因為再不忍心對政治憲法學進行批判了。我主要講什么是規范憲法學。 [15:53]

  [林來梵教授]:一、規范憲法學的思想基礎

  規范憲法學的思想基礎就是規范主義,我所理解的規范主義,它在法學領域里面已經被復雜化了,至少形成三層結構。 [15:54]

  [林來梵教授]:第一層在方法技術上,主要表現為一種法解釋學,涉及對法條的解釋和應用的一門學問。這是規范主義在法學領域中的對世形態。規范憲法學首先表現為憲法解釋學,韓教授比較客氣,隱瞞了自己的立場,他其實主張憲法解釋學。 [15:54]

  [林來梵教授]:第二層在規范立場上表現為法教義學的立場,傾向于對法規范秩序保持必要的信賴與遵從。大家如果研究法學方法論,對這一點應該非常清楚,這是法教義學必須保持的一種立場。這樣一種立場具有保守性,但卻是一個社會得以維持穩定秩序最重要的觀念基礎之一。一個社會,如果大家都想改革,都想突破規范,都視規范為無物,那么這個社會肯定處于動蕩之中。因此這個社會里面需要犧牲一部分人變得很保守,或變得比較保守,去對現實的規范,合法的規范、具有權威性的規范予以必要的信賴與遵從,這點很重要。 [15:54]

  [林來梵教授]:第三層在思想觀念上,主張以法規范為依據,去約束現實中的公共秩序,尤其是規范公共權力的運行,而不是反過來強調規范是政治的產物。關于這點,大元教授說得很好,他用血緣關系來表述,這個表述很生動。我個人認為憲法某種意義上來說是政治的“晚禮服”,但是要記住,這只是過去政治的“晚禮服”,因為過去政治歷史已經結束之后出現這個“晚禮服”,穿上這個“晚禮服”之后要約束新的政治現實的“身體”,這一點非常重要,否則就說不清楚到底憲法是政治的“兒子”,還是憲法是政治的“父親”。是從過去政治當中產生出來的,是過去政治歷史的一種結晶,同時反過來去規范新的政治現實,尤其是規范公共權力的應用。這樣一種思想與我們立憲主義思想是一致的。我們規范憲法學正是以這樣的規范主義為思想基礎。 [15:55]

  [林來梵教授]:二、我所理解的規范憲法學

  在座許多老師都對方法論有過很多研究,我個人提出了規范憲法學的概念,并且做這方面研究,長期以來也寫了不少的文章,有一些心得體會。對方法論有一些學習,也有一些體會,不是冒然提出一個概念,也不是冒然參與這場辯論。 [15:56]

  [林來梵教授]:一般意義上,各國都存在規范憲法學,一般意義上規范憲法學可以看作是規范法學。拉倫茲多次提到規范法學和規范憲法學。規范憲法學實際就是憲法學領域中的規范憲法學。在各國都居于主導型地位,一般多屬于規范憲法學。 [15:56]

  [林來梵教授]:我所理解的當今中國應有的規范憲法學有所不同,并不是完全照抄照搬西方的,我個人覺得有兩層含義: [15:57]

  [林來梵教授]:第一層是返回規范,探究憲法規范本身,力圖圍繞規范形成思想。不是去研究憲法條文背后的政治背景,也不是研究政治現象、政治現實與憲法有關政治現實,我們要研究,但不是主要內容。主要內容是研究憲法規范本身的含義、結構、應用,以及它與現實之間的關系,如何去規范現實,是這樣一種關系,在這里形成一種思想。體現了規范主義的第一、第二層的內容,一定表現為一種憲法解釋學或憲法教育學的面貌出現。如果僅僅只做到這一點,在中國還是有危險的,因為我們要承認當今中國憲法文本仍然在發展當中,而且有些條文還需要進一步的修改。如果我們僅僅講文本,無條件的加以絕對化,也可能無法推動這個時代的發展。所以我們主張規范憲法學的研究還需要第二層。 [15:57]

  [林來梵教授]:第二層,鑒于中國特別的問題狀況,也為了避免陷入規范主義曾經踏入的陷阱,在理論上確認權利規范的價值核心地位,并追求憲法規范向規范憲法的發展。也就是說我們要確立憲法當中的價值核心,這個價值核心就是維護人們最基本的尊嚴和基本的權益。借用了美國現代憲法學家羅文斯坦所提出的憲法分類概念。規范憲法學實際上跟規范憲法還是有聯系。 [15:58]

  [林來梵教授]:這個規范憲法含義,羅文斯坦把它相當于名義憲法、語義憲法,是一種體現了立憲主義的精神、為政治權力所能適應并服從的憲法。它有立憲主義精神,能夠為了保護人的基本權利,去約束公共權力的濫用,而且在政治現實當中,確實也受到政治權力的服從,是這樣的一種憲法。這樣一種憲法是我們規范憲法學所追求的,認為理想的一種憲法。這樣一種規范憲法學價值立場蘊含了規范主義的精神,并懷有立憲主義的理想,而且在這一點上體現了上述規范主義第三層的精神。 [16:01]

  [林來梵教授]:規范憲法學的問題意識是什么?

  從我的角度來說,問題一直比較復雜。我不認同將憲法學單純作為社會科學,從而輕易地鄙薄憲法解釋學。中國存在一種觀念,認為解釋學都是很膚淺的,這個是完全錯誤的,根據我們的學習研究和發現,解釋學其實很不簡單。憲法這個概念看上去好像都理解,實際我們不理解,無法解決現實的時候,必須從解釋學角度去研究,而從解釋學角度去解釋的時候,就需要有思想。 [16:02]

  [林來梵教授]:不排斥政治學的研究方法,但反對將憲法學變成政治學,甚至變成政治意識形態的解說,或變成一套沒有規范法學品格的政治主張。原來有人有政治主張,現在研究憲法學的人多了,實際帶著一種政治主張來,然后以政治憲法學的面目出現。更有甚者,僅僅變成政治意識形態一個打工仔,幫他宣傳某種政治意識形態,我們要反對這樣做。 [16:02]

  [林來梵教授]:尤其戒備從事實命題中無條件地直接推導出規范性命題,認為現在現實是這樣的,因此這樣就是正當的,我認為這是特別有問題的。也正因為這樣,我主張必須重新重視新康德主義的方法二元論,充分認識事實與價值的緊張關系,不要把兩者混淆。十年前我提出這個觀點時,很多人不太理解,現在我覺得我當年問題意識的重要性已經得到辯證,原因就在于政治憲法學有一部分學者恰恰就是這樣,認為現實是這樣,所以這個現實就是正當的,我們的任務就是重新論證這種現實的正當性。這是非常危險的,連我黨都無法接受這樣的觀點。 [16:02]

  [林來梵教授]:為此,主張要特別以“研究方法的規范性”去應對“研究對象的政治性”,而避免以“研究方法的政治性”,去簡單地對應“研究對象的政治性”。這是日本憲法學者蘆布信喜在他的《治憲權》中提出來的,他用日語、英語、法語、德語四種文獻來研究治憲權,經過長期研究發現,憲法學當中最危險的一個方法就是看到研究對象具有政治性,然后就用政治性的方法去研究,他認為施米特就這樣誤入歧途了,因此他主張要用研究方法的規范性去對應研究對象的政治性,而不是順著研究對象的政治性,用政治學的方法,這也是我非常重視的一個問題。 [16:02]

  [林來梵教授]:三、規范憲法學所受到的批評與誤解

  批評觀點一:規范憲法學屬于一種封閉的、凱爾森式的純粹法學。我們應該承認看凱爾森式的純粹法學也是一種規范法學,但是現代規范法學已經不像開凱爾森那樣,已經承認法律當中的價值要素。當今的規范法學并不是封閉的,凱爾森早就被批判了,更不用說我主張的規范憲法學。我在2001年出版的《從憲法規范到規范憲法》這本書里就明確了,我們不排除價值問題,也不排除其他的研究方法,其中包括政治學方法。 [16:07]

  [林來梵教授]:批評觀點二:規范憲法學主張“憲法司法化”,屬于“司法憲政主義”。規范憲法學非常重視違憲審查制度的完善,但未必認同“憲法司法化”,尤其是我沒有認同憲法司法化。我所主編的《憲法審查原理基礎》,將近60萬字的書里,也沒有完全認同憲法司法化,還是要在現行框架里開始著手,慢慢推動,推到最后我也沒有認同憲法司法化。 [16:07]

  [林來梵教授]:批評觀點三:規范憲法學太早“出場”了,只能坐等違憲審查制度完備之后或未來實現了“日常政治”之后才有意義。這也是重大的誤解,實際上任何學問在任何時代都有意義,就說最傳統的憲法解釋學,其實在沒有違憲審查時代就已經存在了。 [16:07]

  [林來梵教授]:比如德國俾斯麥憲法時代,當時就已經出現憲法解釋學,規范性的憲法學,而且達到非常鼎盛的程度,比如拉邦德曾經寫過《德意志帝國國法》;日本明治憲法是沒有違憲審查的,伊藤博文就寫了一本《日本帝國憲法義解》,這本書是在19世紀末出版,1901年被翻譯成中文,中國人已經看到了這本書。日本當時非常著名的憲法學家穗積八束,主要著作也是憲法解釋學,有憲法大意,憲法提要。同時更為重要的一個憲法學家,后來成為東大憲法學派、立憲學派主要的師祖級人物,美濃部達吉的著作也是如此,他寫了《日本憲法》第一卷,還有《逐條憲法精義》,就是一條一條解釋憲法。 [16:08]

  [林來梵教授]:當今規范憲法學的作用:

  (1)通過細致的研究,逐步確立中國憲法學體系,推動憲法的運用。

  (2)研究規范憲法成立的條件,通過推動憲法解釋、憲法修改等憲法變動,促使憲法以及立憲主義的發展。

  (3)立憲主義的啟蒙教育。我們的主要工作除了研究之外,還在教學,教學在某種意義上就是立憲主義的起源運動,非常重要。 [16:08]

  [林來梵教授]:以上就是我個人的匯報,非常感謝大家! [16:09]

  [主持人王振民教授]:感謝林來梵教授,下面有請陳端洪教授。 [16:14]

  [陳端洪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一、簡單介紹一下政治憲法學概念。

  英文里面有政治憲法理論這個詞,也有政治憲法、政治憲政主義、政治憲政主義者等等說法,我覺得談這些說法的文獻都可以構成憲法學的內容,方法和對象不需要做那么嚴格的區分。政治憲法學無非想提供一種模式,作為這個民族理解自我存在,特別政治生成的解釋框架,進而真實的描述我們本身活生生的憲法,也為反思我們的政治生成提供一套規范概念?!  ?[16:14]

  [陳端洪教授]: 二、憲法中政治邏輯和法律邏輯的關系。

  從憲法本身這個概念就意味著兩套邏輯在一起?,F在提政治憲法學,是一個有意義的說法,為什么沒有人提政治民法學,也沒有人提政治刑法學,最根本的特殊性就在一點上:憲法本身是政策法。通俗地講,就是規范政治生活的,規范政治權力的。比較羅嗦地說,政治法是規定全體對全體的比例。政治學這個概念在美國《律師實務》里有這個詞,不要把那個完全混到我們這里來,那個不具有學科意義。想從憲法本身內涵的東西里揭示政治邏輯和法律邏輯,實際上很難區分。 [16:15]

  [陳端洪教授]: 其實憲法有一點“降龍術”,玩憲法學的人有點像打降龍十八掌,用一個根本就不是政治的東西去描述和評價政治。最典型的法律模式是民法的模式,是水平結構,就是甲乙對等,是開庭的結構。假如政治生活就是像日常生活一樣的話,憲法和民法這些東西沒有什么分別,那么為什么市民生活的法制秩序是可能的?是因為這兩個平行的甲乙之外,有一個第三者是獨立的,有一個中立的他者,而且是一個終局的權威。很有意思的是,其實有一個垂直面在,垂直面決定了水平面,就是一個水平的。 [16:15]

  [陳端洪教授]:人與人之間的那一點不平等在國家面前,在法庭面前,屁都不算,無所謂,可是政治生活恰恰相反,政治生活是垂直結構,特別是憲法調節的政治生活,個人面對權力這一面,是垂直的,是不平等的,我們法律人想象這個政治關系,要把它描述為一個平行的,像市民生活的一個結構,是水平的,最典型的就是訴訟的時候,這是我們法律人的想象,在公民和國家之間沒有獨立的第三者,也沒有更高的權威,所以問題就出在這里,如果公民在國家那里吃了虧、受了怨,到哪里去喊冤,這就是憲政主義要干的事情?,F在很少人這么講,以前學憲法行政法時,有老先生講過憲法是沒有強制力的,行政法是有強制力的。 [16:15]

  [陳端洪教授]:到哪里去找出路?英國怎么找到這條路子?一個垂直的怎么擺成水平的?把英國的道路簡單總結一下,叫法律的理念、政治的手段。大概有三點: [16:17]

  [陳端洪教授]:1、政治關系里有一個契約事項,就逼著國王簽字畫押。事實上只是后來把這些權力從很少數那批人擴大到所謂一幫人身上去了,所以本質有一個契約思想在里面,契約是平行的關系,是協議關系,是妥協守信的精神,這些東西都不是政治。 [16:18]

  [陳端洪教授]: 2、日常法制吸納了高級法。英國有沒有高級法的思維?有。但是英國的高級法從來就沒有發展成熟,沒有形態,所以就不搞美國開始成文憲法那一套。用日常法制吸納高級法的東西。 [16:18]

  [陳端洪教授]:3、政治憲政主義路子。英國主權是從君主主權過渡到議會上取得,可是議會有了主權又沒有把國王給廢掉,最后造了一個描述性的東西,國王在議會中,這根本沒有任何規范意義,可是就這樣一個妥協的、松松散散的語言形式,英國就奉為至上的東西,把兩個根本不協調的東西安置在一起。這是妥協,就是混合。英國的憲政就靠這些東西。然后社會里面很重要的有政治文化的保守主義傾向。 [16:18]

  [陳端洪教授]:在一個節點上,英國的憲政是以法治為前提,如果這個法治往前推的話,實際上也是政治的產物。法治也要司法獨立,英國司法獨立,都是一些政治神話,要有力量,要有依靠者,要有行動者,就是民族斗爭。有時候我們只看到是一些結果,并不看到一個過程,我覺得這是在理解憲政上很麻煩的一個事情。 [16:18]

  [陳端洪教授]:看一下美國,政治的前提、法律的手段。

  1、成文憲法。最早的淵源,從五月花盟約講起,五月花盟約就是契約。

  2、有一個政治的東西,就是共和主義 分權制衡。

  3、司法審查。就是法律憲政主義這一塊內容。司法審查并不是美國憲法上明確的規定,沒有寫這個東西,司法審查本身就是一個慣例,如果沒有憲法上那個分權制衡的權利結構安排的話,聯邦法院要開這個慣例是沒有空間的。而且我們即便到今天,實際上在美國這個問題爭議性還在。 [16:19]

  [陳端洪教授]:美國把憲法放到法庭里面用,我們覺得好像逃脫了國家公民這樣一個垂直結構變水平結構的難題,第一,形式上把美國作為被告,籠統的叫國家,把國家作為被告,這是一個形式,法律形式跟老百姓是一樣的。第二,找一個中立的裁決者,實際上就是假借一個,因為我們這里假定司法是獨立的,我們借他的用一下行不行。實際上聯邦最高法院承擔違憲審查就是最高法院的兩個身體,實際上是被借用來的,在國家和公民訴訟中當一個裁決者。這個借用如果大家不習慣的話,看一下德國和法國,沒有用普通法院,實際上就是一個借用。這里面實際上借用政治體制中的一個角色來干這個事情。 [16:21]

  [陳端洪教授]:但是我們現在還有一個問題沒有解決,強制力從哪來?假如聯邦法院就這么判了我,就不理你,或者執法部門根本不理你,怎么辦?他們說這是中國人提的最愚蠢的問題,因為中國沒有法治,美國人說沒有這個問題。這就是問題所在,我們以為是問題的問題,他們說不是問題,問題是他政治中就有這樣一種精神,有這樣一種文化,就沒辦法了。如果靠一個純粹的法律思維,法律思維最后在強制力上,無論如何在最后的制裁上面。我覺得政治這個東西是你見或者不見,政治就在那里,不離不棄。憲法休眠時,專制得猖狂。 [16:21]

  [陳端洪教授]:三、中國政治憲法學。政治憲法學有基本的假定和政治信念,剛才林教授講的規范憲法學,他反對把一些政治主張冠以學的名字,但是政治憲法學是必然會有基本的政治假定和政治信念的,沒有就不是政治憲法學。 [16:29]

  [陳端洪教授]:1、憲政主義者不是反革命,不是革命派。如果你要搞革命,根本就不需要研究憲法,憲政主義者必然承認現行憲法和基本政治格局的基本正當性,在這個前提下去探尋民族整體生存的秩序規則和原則,所以我把它稱之為整體肯定、具體批評,不是不批評,不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不是所有的事實自然就叫做規范的,但是承認基本格局的正當性,如果連憲法整體性都不承認,我認為連憲法學都夠不上,就是革命派。無非是拿著憲法上幾個詞在說話而已。就像殺了人,在人身上取器官一樣。 [16:30]

  [陳端洪教授]:2、共產黨從革命黨轉為執政黨,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認為必須要走一個憲政的道路,而這個憲政的模式只有政治憲政主義。政治憲法學強調內部制約,強調政治責任,是容納價值多元化的,也容納方法的多元化,所以在這個意義上既不容納反憲政、反法治的集權主義,也不贊成司法主權和司法中心主義。集權主義、反憲政、反法治不是政治憲政主義,但是司法中心主義也不是我們的主張,可以有所主張,并不是它就不對。 [16:30]

  [陳端洪教授]: 3、必須認識到民主化是必然的趨勢。政治憲政主義倡導在維護起碼的民主制度前提下發展民主,在民主的進程中推行憲政,在政治體制改革的框架中,可以包容違憲審查這樣一個制度,但是作為政治體制改革框架的一部分。 [16:30]

  [陳端洪教授]:4、我認為政治憲政主義是確信整體的存在,是個體存在的前提,政治憲政主義者關心整體的秩序和生存條件,把自由和權利看成是構成秩序必要的價值因素,這和權利本位主義的自由主義憲法學是相區別的,政治的主要是著眼于整體性,宏觀的、整體的,不是著眼于微觀的個體,著眼點不一樣。 [16:30]

  [陳端洪教授]: 研究對象和范圍。政治憲法學的范圍是指廣義的憲法,是動態的,包括但不局限于文本,所以不只限于中國憲法的法,視野和政治學一樣的開闊,但是側重點和面是不的,最終是要落腳到規范上來的,落不到規范上來的不是憲法學,也不能叫政治憲法學。關于對象和范圍具體有幾點: [16:30]

  [陳端洪教授]: 1、文本整體性閱讀。讀文本是讀整體,只能抽一條兩條。進行背景閱讀。不是普通文本,必須結合歷史背景去讀。

  2、以人民主權和人民治憲權為界碑,研究重大的立憲時刻以及治憲的重大原理。

  3、從國家機關擴延至一切使用公共財政并行使公權力的主體,把共產黨作為一個憲法主體納入學科的研究范圍?!?、從政治腐敗和政治危機入手,關注政治過程、內在結構、政治慣例以及權力的潛規則,都是研究對象。最后可以否定、批評它。

  5、研究代表制,包括政黨代表制和人民代表大會制的原理與選舉制度。

  6、研究政黨責任制和人民代表大會的責任制度。 [16:32]

  [陳端洪教授]:我們認為憲法學應該是一門綜合性的學問,憲法的判斷是綜合性判斷,從來不是單一的,靠一個邏輯就可以解決問題的判斷。既不能僅僅封閉在法學的層次,又不能做空,法學與政治社會學、政治經濟學、政治哲學、歷史學、社會理論等學科要交叉,憲法學者要擴大知識面。但是多學科進入憲法學不是要把憲法學搞成一個大雜燴,而是要跟憲法文本和憲法學科習以為常的那些最基本的概念進行反思和重構。政治憲法學是用大尺,但是不講空話,在基本概念上要見工夫,要在憲法決策分析和事件的解釋上見真章。對重大憲法事件沒有解釋能力不行。 [16:33]

  [陳端洪教授]: 政治憲法學面對的一個難題是描述、解釋與規范論證的關系怎么處理。政治憲法學具有非凡的描述潛力和解釋潛力,因為它可以把很多東西納進來,也有很多方法,但是前提是必須要解決幾個規范性論證的難題: [16:33]

  [陳端洪教授]:1、如何把共產黨領導權轉化為政治憲法學的概念,在國家的權力結構圖中如何安放共產黨,傳統憲法學的國家權力體系不包括政黨,政黨在邏輯上是屬于全國家和國家下的組織,可以說中國憲法學知識體系的大廈至今沒有封頂。 [16:34]

  [陳端洪教授]:2、在民主化的趨勢下,如何完成共產黨與人民的統一化論證。黨的文獻里講,黨的領導和人民當家作主、和諧統一,怎么完成這個論證。 [16:37]

  [陳端洪教授]:3、如何在廣義上把共產黨黨章及重要政治慣例納入憲法范疇,和法律理論上的憲法定義相比,如何建構一個沒有內在矛盾的法律規范體系。要有一個不能相互矛盾的體系。 [16:37]

  [陳端洪教授]:4、如何把富強的社會目標與自由和權利等價值范疇協同起來。憲法直接使用和隱含的諸多價值范疇在特定的社會條件下,如何賦予其具體的政治內涵,用政治的邏輯解釋這些價值范疇,使之成為可操作的規則,這是難題。 [16:37]

  [陳端洪教授]:我說的這些題目不是說我們現在有能力解決,但是我認為不管叫什么憲法學,只要是解釋中國的,共產黨寫沒寫到憲法上?寫了。條文要協調起來,這個問題不是政治憲法學才面對的問題,只是政治憲法學把這個問題倒問你,試圖提出來,并試圖去解決它。謝謝! [16:37]

  [觀眾提問一(清華大學學生)]:昨天我遇到了一個問題,一個外系的同學問我:“你們法學院的深對八二憲法是怎么看待的?我聽說你們憲法學上有一個丑聞,即憲法是中國的根本法,是中國一部根本沒用的法?!蔽艺f我們憲法還是有用的,可以看一下憲法序言的第七自然段和憲法條文第138條,我們憲法還是很有用的。今天我們討論的是憲法學的研究方法,我現在的問題是希望各位老師用自己提出的方法來解釋我們憲法學界自己這個丑聞,怎么結果這個丑聞,把這樣一部根本沒用的法,變成真正的根本大法。 [16:45]

  [高全喜教授]:什么叫丑聞?要了解中國憲法實施多少。這種說辭都是非常不嚴肅,既沒有理論意義,也沒有一個調侃意義。我覺得中國的憲法實施多少不是憲法學的問題,是中國憲制的問題。中國憲法學存在的問題,首先這個事實本身要把真實揭示出來,然后再有判斷和研究,首先事實是怎樣的,如何面對事實,然后如何改進它。我認為我們處在一個前社會和現代社會的過程,對應的是現代憲制的創建過程,而不是一個解構過程。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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